高唐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周报(2023年10月第三周)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2-08 09:12

1.上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

2.组织司法大讲堂学习活动;

3.下发各类宣传工作任务;

02

秘书科

1、报送秘书科9月份重点工作进展台账;

2、向纪监委报送2023年以来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章立制情况;

3、向纪监委报送10月份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措施情况,经验做法、机制建设、优化流程、解决堵点痛点问题等情况;

4、向政法委报送本月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03

普法依法治理科

1、准备召开市级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准备画册、手提包、宣传展板、会议汇报稿、致辞等材料,制定观摩点流程、对接讲解等具体事项;

2、准备召开十三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修改会议方案、主持词、讲话稿等会议材料;

3、督促各单位、各镇街参加“鲁法护苗”《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普法知识竞赛活动;

4、接省厅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典型经验的选树和宣传推广,按照司法部要求报送“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典型案例或优秀“法律明白人”故事各1篇;

5、参加市局普法工作调度会,并做工作汇报,领取宣传材料。

04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督促各所做好智慧调解系统数据入录和汇聚工作,督促各所完善调解协议;

2、完成远程视频预约会见3人次,远程视频会见1人次;

3、督促司法所及时查看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并就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的推送信息及时予以核查反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并及时准确建立安置帮教台账、档案等。

4、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对调解完成的案件及时进行整卷归档,形成调解信息上报高唐司法公众号。

05

行政执法监督

1、向相关执法部门发送《高唐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第三季度案卷评查的通知》,并收齐所有参评案卷。

2、对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执法局、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立案的行政处罚案件网络运行系统的录入情况进行核查,并向以上部门发送《高唐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聊城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络运行系统录入情况的通报》。

3、邀请相关执法部门的法规科长或业务骨干举行高唐县2023年第三季度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会。

4、向各执法部门发送《山东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规则》和《山东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并督促加强学习。

5、向相关执法部门发送《聊城市处罚与强制系统使用培训手册》,并督促加强学习。

6、继续发放行政执法证件。

06

备案审查科

1.对执法局送审的《高唐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意见书;

2.对三十里铺镇送审的一份补充合作协议进行了送审前程序指导;

3.对教体局拟出台的 高唐县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 进行技术指导;

4.梳理近期工作情况,并完善工作台账;

07

社区矫正大队

1.组织严管期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劳动,开展定位核查146人次;

2.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人,解除3人;

3.接受社会判前调查6人,完成6人;

08

公证处

1、办证13件;

2、解答咨询20件;

3、接待当事人80余人次。

09

法治调研督察科

1.向相关镇街反馈法治巡察发现问题;

2.对县直各部门下发通知,统计法律顾问工作进展情况;

3.联系县委组织部,报送专人专题学法人员名单;

4.报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月报表、月总结;

5.参加聊城市法治政府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

6.持续做好镇街、县直部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相关材料收集工作。

10

杨屯司法所

1.解答固河刘某书画小镇建筑承包周某伤害赔偿咨询;

2.调解芦泗村宋某与张某土地纠纷引起的损坏少量公私财物纠纷;

3.调解梁村张某与清平贾某劳动报酬追索纠纷;

4.调解刘东村张某张两人土地引起的赡养纠纷;

5.调解刘东村张某两人因养老引起的家庭纠纷;

6.调解云庄村云某与朱某财产纠纷;

7.调解娘庙村王某三人相邻关系土地纠纷;

8.合法性审查1件,新增安置帮教人员1人,录入智慧调解系统第三季度案件20余件;

11

琉璃寺司法所

1、调处矛盾纠纷1件,解答法律咨询2件;

2、整理调解工作档案,填报调解系统;

3、整理琉璃寺镇合法性审查相关材料;

4、整理汇总针对琉璃寺社区矫正巡查工作反馈情况;

5、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通app进行实时定位核查及签到情况;

7、集中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

8、参加省厅组织召开的“燕山大讲堂”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会;

12

固河司法所

1.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余人次;

2.对社区矫正人员集合,参加公益性活动并进行信息化核查;

3.调解一起赡养纠纷;

4.召开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动员部署会;

5.完成一名重点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13

汇鑫司法所

1.整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18份,开展信息化核查。

2.组织辖区严管期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劳动。

3.对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矫宣告。

4.联合汇鑫综治办到赵庄集市、纪念广场开展法律援助等法律宣传2次。

5.参加省厅组织召开的“燕山大讲堂”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会。

14

梁村司法所

1.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5人,信息化核查5人;

2.整理安置帮教档案,走访安置帮教人员20人,上报安置帮教报表;

3.调解韩寨村相邻纠纷;

4.上报司法部统计管理系统人民调解案件二季度报表、司法所工作、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半年报表;

15

鱼邱湖司法所

1.调解一起租赁合同及租金纠纷。

2.接收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并建立安置帮教档案。

3.完成判前社会调查2件,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人,解除矫正1人。

4.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道学习35人次。

16

姜店司法所

1、调解西郭村土地纠纷一起;

2、联合派出所综治办调解唐楼村土地纠纷一起;

3、调解东白村一起欠薪纠纷;

4、解答法律咨询一起;

5、开展秋季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会议;

6、上报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材料;

7、整理调解档案和安置帮教档案;

8、上报各种报表。

17

人和司法所

1.上报第三季度人民调解案件情况统计表;

2.成功调解一起中奕华府居民家庭纠纷;

3.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人;

4.人和司法所在辖区内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5.整理安置帮教档案;

18

清平司法所

1.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开展定位核查30人次,解除社区矫正1人。

2.联合法律顾问、调解员调解邻里纠纷;接受法律咨询4人次。

3.上报各类报表。

4.整理安置帮教档案。

19

三十里铺司法所

1.对2名严管社矫人员进行集合报告,参加公益劳动;

2.完成辖区7名社矫对象的信息化核查21人次;

3.调解南王存地界不清纠纷并成功调解;

4.解答法律咨询2件;

5.接受新入矫对象一名,并完成入矫手续;

6.参与判前调查一次;

7.调解成功王架子村合同纠纷一件;

20

尹集司法所

1、调解矛盾纠纷1起,接待群众来访4次;

2、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2人,建立工作档案,并开展入矫宣告;

3、社区矫正平台新增社矫对象2人;

4、整理安置帮教档案;

5、参与尹集镇法学会部署工作;

6、组织严管矫正对象集中报道学习;

7、整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13人次;

8、信息化核查13人次;

9、开展定位核查13人次;

10、参加“燕山大讲堂”2023年第八期讲座;

21

赵寨子司法所

1.对3名严管社矫人员进行集合报告,参加公益劳动;

2.完成辖区8名社矫对象的信息化核查32人次;

3.调解前纸村因地邻土地纠纷并成功调解;

4.解答法律咨询3件;

5.进行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成员信息采集;

6.参与判前调查两次;

7.解答一件劳资纠纷的法律咨询;

初审:袁传亮

复审:师志凯

终审:杨 洋

原标题:《工作动态 | 高唐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周报(2023年10月第三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