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周报(2023年7月第一周)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2-08 09:12

律师科

1、为做好2023年度律师半年报表,下发通知统计县内的律所及执业律师、公职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的相关数据;

2、上报重点工作台账;

3、联系有关党政机关指导符合条件的人员关于设立公职律师的工作;

4、提报法治政府创建律师科上报的材料;

03

普法依法治理科

1.按照高唐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责任分工完成普法科2项指标报送工作;

2.按照市局要求,组织各镇街、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高质量案例报送工作;

3.为推动全市改革试点“高唐县关于建立‘法治+’多元化文化融合发展机制试点”取得实效,组织各镇街打造本镇街特色“法治+”多元文化阵地,并形成系列专题在高唐普法微信号展播;

04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传达学习《关于开展全市司法所队伍岗位练兵活动的通知》;

2.上报反诈专项行动报表;

3.上报安置帮教月动态管理表、安置帮教第二季度“四包一”动态表及安置帮教工作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4.督促司法所及时查看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并就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的推送信息及时予以核查反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并及时准确建立安置帮教台账、档案等;

5.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对调解完成的案件及时进行整卷归档,形成调解信息上报高唐司法公众号;

05

行政执法监督

1.统计梳理汇总全县证明事项清单,并草拟《关于对〔高唐县证明事项实施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进行会签的函》;

2.统计全县各执法部门二季度“不罚”“轻罚”案件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案件数据并汇总上报;

3.统计全县各执法部门二季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数据并汇总上报;

4.统计全县各执法部门二季度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数据并汇总;

5.督导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断号案卷录入工作,上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汇报,并参加县政府办调度会;

6.完成我县承担的涉企执法阳光监督试点工作汇报验收材料;

7.填写《优化营商环境调度表》;

8.完成法治政府创建部分指标;

06

法治调研督查科

1.梳理承担的法治政府创建32项指标任务,并联系相关单位对指标任务做解释说明;

2.准备高唐县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推进会会议材料,并协助会议顺利召开;

3.梳理并报送法治建设工作自查相关证明材料;

4.梳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并报送周报表;

5.对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情况督察重点,准备我县相关证明材料。

07

社区矫正大队

1.组织严管期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劳动,开展定位核查135人次。

2.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人,解除3人。

3.接受社会判前调查6人,完成6人。

08

法律援助

1、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

2、开展庆七一 诚 清风 司法服务在行动宣传活动;

3、为行动不便的受援人提供上门服务;

4、与检察院、民政慈善部门、涉诉援助协会成员走访被救助对象;

5、参加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培训;

09

公证处

1.本周办理日常公证事项,共办理各类公证16件;

2.在政务服务系统平台补录公证事项三类;

3.和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开展庆七一系列主题活动在主要街道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4.去乡镇为老弱病残当事人上门服务一件次;

10

杨屯司法所

1. 调解吴庄村吴某与王某道路通行纠纷

2. 调解杨屯中学,姜某、郭某等四人,殴打王某、周某民事纠纷案

3. 调解张四屯王某两人与山东辉达电力李某碾压土地纠纷案

4. 调解前屯村王某收割机作业出现的纠纷问题

5.调解董官屯村,盖某与邵某道路通行纠纷

6.调解庄庄村庄某两人交通纠纷

7.报送安置帮教重点人员排查台账,信息化核查3次

11

琉璃寺司法所

1、调解矛盾纠纷1件;

2、解答各类法律咨询5人次;

3、整理人民调解卷宗;

4、整理安置帮教档案,上报重点帮教对象报表;

5、召开琉璃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部署会和人民调解员培训会;

5、结合镇办公室整理合法性审查档案;

6、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通app进行实时核查;

12

固河司法所

1.调解一起家庭纠纷;

2.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余人次;

3.上报安置帮教月动态管理表;

4.整理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材料;

5.上报各部门要求的各类报表;

13

汇鑫司法所

1.整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13份,开展信息化核查。

2.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和社区劳动。

3.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别谈话和入户走访工作。

4.到谷官屯集市和顺和农贸市场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高考反诈、禁毒等法律宣传活动。

5.联合办事处有关部门处理辖区居民排除妨碍纠纷案。

6.检察院到所里监督检查社区矫正工作。

7.到纪念广场开展公益集市法治宣传活动。

8.办理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解除手续,开展解除宣告并衔接办理安置帮教档案。

14

梁村司法所

1.组织严管期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学习1人,信息化核查5人。

2.接收3名监狱释放人员,并建立安置帮教档案,走访重点安置帮教人员2人,整理安置帮教报表。

3.调解琉璃庙村离婚纠纷。

4.协助梁村镇人民政府申请第二批法治先进单位。

15

鱼邱湖司法所

1、参加人民调解视频会;

2、整理安置帮教人员档案;

3、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学习30人次。

16

姜店司法所

1、调解尚官屯村一起树木遮阴纠纷。

2、解答彭寺村一起法律咨询。

3、积极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孙英水参加为期一天的全省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议。

4、迎接县政法委对姜店镇“一站式矛调中心”建设检查。

5、聘请县国土局姜店国土所所长蔡勇为姜店镇全体机关干部,各村支部书记,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村调委会主任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普法宣传活动。

6、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劳动、整理档案6份,开展日常化信息核查。

17

人和司法所

1.整理上报安置帮教月报表;

2.专职人民调解员到社区排查矛盾纠纷;

3.上报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情况台账;

4.整理矛盾纠纷台账;

5.法律咨询2件;

18

清平司法所

1.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开展定位核查30人次,解除社区矫正1人。

2.联合法律顾问、调解员调解邻里纠纷;接受法律咨询4人次。

3.上报各类报表。

4.整理安置帮教档案。

19

三十里铺司法所

1.对2名严管社矫人员进行集合报告,参加公益劳动;

2.完成辖区7名社矫对象的信息化核查21人次;

3.调解南王存地界不清纠纷并成功调解;

4.解答法律咨询2件;

5.接受新入矫对象一名,并完成入矫手续;

6.参与判前调查一次;

7.调解成功王架子村合同纠纷一件;

20

尹集司法所

1、调解纠纷2起;2、解答辖区村民法律咨询3起;3、整理安置帮教档案4、整理援调对接案件5、整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11人次;6、信

息化核查11人次。

21

赵寨子司法所

1、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及公益活动;

2、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息化核查30人次;

3、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4、解答群众咨询2人次;

5、接收安置帮教对象1人并建立档案;

初审:袁传亮

复审:师志凯

终审:杨 洋

原标题:《工作动态 | 高唐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周报(2023年7月第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