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和省州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更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现就本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相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需要申请立案、申请强制执行或办理诉讼事务,建议首选“四川移动微法院”、“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申请网上立案、来访、递交材料等,在线办理诉讼事务。确需现场申请立案的,可就近选择任一人民法院,采取跨域立案方式办理立案手续。如因诉讼时效、申请执行期限即将届满等原因需要及时立案、或申诉、申请再审的,可及时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本院。
二、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参与人优先使用“四川移动微法院”、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微信、短信等方式联系法官及相关工作人员,尽量减少出行。
三、因特殊情况必须到法院窗口办理诉讼事务或参加诉讼活动的,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监测和安检检查,体温异常的,请先行就诊。
四、为减少当事人出行领取诉讼文书,建议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在接到法院电话时同意适用电子送达,配合法院确认送达地址,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电子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各种诉讼文书。
五、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观察、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请及时联系承办法官说明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延期审理。
六、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严格遵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并及时与相关案件的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逐一联系落实相关事项安排,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及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认真开展庭审、裁判文书、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
黑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37)6721265。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诉讼参与人谅解,并对我院工作予以支持。

四川微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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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立案“四川移动微法院”攻略(当事人版)
一、搜索并认证
1.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四川微法院”。
● 功能说明:首页为各功能模块入口,用户可在首页快速定位微法院各类功能;
其中包括:我要立案、我的案件、微信交费、诉前调解、手机查档、辅助工具、智能问答、法规查询、法院导航9个模块。

2.身份认证
● 功能说明:基于身份证(港澳外籍以对应证件)作为唯一识别,所有人员(当事人、代理人、审执人员、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相应认证。
(1)点击点击微法院首页认证标签,进入身份验证界面开始身份认证,勾《四川微法院告知书》后点击“同意,确认身份信息”进入证件核验页面。


(2)在证件核验页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完成证件核验,点击“同意”进入手机验证界面;人脸识别失败的用户可选择“人工审核”进入人工审核页面,按照提示上传证件照片。


(3)在手机验证界面,输入手机号、验证码后点击验证进入权限许可界面,确认授权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人脸识别界面。


(4)人脸识别成功进入阅读告知书界面,点击“同意并签名”后进入签名界面,签名完成后则全部身份验证完成;



在家立案“四川移动微法院”攻略(当事人版)
二、我要立案
● 功能说明:当事人在首页点击“我要立案”按钮,可选择风险评估、审判立案或执行立案进入相应功能模块。


1. 风险评估
● 功能说明:用户在风险评估模块可查阅诉讼相关的风险评估告知内容。
(1) 点击首页“我要立案”弹出选择弹窗;
(2)点击“智能评估”选项弹出提示框,点击允许跳转至“法律智能评估小程序”,进入评估服务界面;
(3) 用户可咨询医疗事故、婚姻继承、劳动争议、物业纠纷、房屋买卖、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交通事故、离婚起诉状智能生成、离婚协议书智能生成、食品安全、收养问题相关内容;


2. 审判立案
● 功能说明:当事人可通过“审判立案”模块查看已申请的审判立案案件状态,或发起新的审判立案申请。
(1)在主页点击我要立案,选择审判立案,进入审判立案页面,可查看已申请立案案件状态,点击下方审判立案申请按钮,进入告知书查看页面;
(2)在告知书查看界面,点击“同意并上传立案材料”,可进入审判立案页面进行立案;


(3)在审判立案界面,可选择立案法院,添加立案材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系统会自动识别当事人上传的立案图片材料,自动转换为文字,录入法院审判系统;


(4)点击“下一步”提交申请后,显示立案提交确认页面,点击“提交申请”后显示提交成功;


(5)点击“提交申请”后页面显示提交成功,跳转至审判立案界面,列表会新增一条立案数据;
3. 执行立案
● 功能说明:当事人可通过“执行立案”模块查看已申请的执行立案案件状态,或发起新的执行立案申请。
在家立案“四川移动微法院”攻略(当事人版)
三、我的案件
● 功能说明:当事人、代理人、可查看自己已有的审判/执行案件详情,且可以根据案号、名称、原被告等字段进行模糊查询,并可进行未结和已结案件的分类查阅。通过点击右侧下拉按钮选择案件排序方式;
(1)点击首页“我的案件”进入案件列表,用户可在搜索框输入案号、名称、原被告名称等字段进行模糊查询;


(2)点击案件列表右方排序按钮,可根据立案时间排序规则对案件列表进行排序,包括立案时间(正序)、立案时间(倒叙);
(3)点击列表案件进入案件详情,即进入“掌上法庭”界面;


掌上法庭
● 总体功能说明:当事人可通过掌上法庭模块参与在线庭审,提交证据资料,并在线与法官联系,点击输入框右侧“+”号按钮,可使用更多功能:案件详情、账户确认、线索举报、联系各方、发送位置、多方视频。

1.1 案件详情
● 功能说明:当事人点击进入案件详情,在案件详情中可查看基本信息、案件主体以及流程节点。
1) 点击进入案件详情,案件详情中可查看基本信息、案件主体以及流程节点;案件主体中可查看案件当事人基本信息和送达地址,若需要更改地址,要线下联系法官进行更改;流程节点显示案件进展;



1.2 线索举报
● 功能说明:当事人可通过“线索举报”模块举报被告人财产线索。
(1)当事人点击“线索举报”可查看举报内容的待审核列表;
(2)点击“线索确认并举报”进入线索举报页面,选择举报类型,填写线索内容、地点、相关文件后点击“线索举报”则线索提交成功,掌上法庭界面会发送一条举报消息;



1.3 联系各方
● 功能说明:当事人可通过“联系各方”向法官或代理人发送私信消息。
(1)点击更多功能中的“联系各方”会进入私信聊天界面,可向选择的私信对象发送文字、语音、图片消息;
(2)点击“提交”按钮后可在掌上法庭界面看到发送的私信内容;


1.4 发送位置
● 功能说明:当事人可通过“发送位置”向法官或代理人发送定位。
(1)点击更多功能中的“发送位置”,当事人即可选择当前位置发送至会话列表,发送成功列表会显示定位;

1.5 移动庭审
● 功能说明:当事人可通过“移动庭审”参加当前案件的在线庭审。
1) 点击更多功能中的“移动庭审”,弹出《四川微法院庭审告知书》,当事人点击“我已知晓并理解上述内容”可加入当前;

1.6 提交证据
● 功能说明:当事人、代理人可通过提交证据模块上传证据材料。
(1)点击标题下方蓝色“证据目录”,可查看证据目录示例,点击继续添加可以填写更多以证据,点击“提交”成功后,消息列表会显示提交的证据信息记录;


(2) 用户可对证据进行质证,发表质证意见,点击证据列表“质证”,开启“提出异议”,填写质证意见后点击“确定”,消息列表即会新增质证消息;


1.7 其它
(1)案件调解时,当事人需在掌上法庭中选择是否同意调解协议,当事人同意调解协议后需点击签名确认,每一页均需要点击签名才能确认完成;
(2)在掌上法庭中,对于法官发送的释明告知需由当事人点击“我已知晓并理解上述内容”按钮;
(3)在掌上法庭页面,法官发送的释明告知需由当事人点击“我已知晓并理解上述内容”按钮。



掌上法庭
四、微信交费(正在加紧建设中,预计很快上线)
五、诉前调解
● 功能说明:当事人可通过首页“诉前调解”模块进入“四川微法院诉前调解平台”小程序进行诉前调解案件;
六、手机查档
● 功能说明:当事人可通过首页“手机查档”模块进行阅卷;
七、辅助工具
● 功能说明:当事人可通过首页“辅助工具”模块计算案件相关费用;
八、智能问答
● 功能说明:智能问答提供智能法律咨询功能。用户可以通过文字或语音输入的方式进行提问,获取答案;
(1)在主页点击智能问答按钮,弹出提示窗;
(2)点击允许跳转至智能法律咨询小程序;


九、法规查询
● 功能说明:法规查询模块为当事人提供法规查询服务;
在主页点击“法规查询”按钮,即可进入法规案例知识库查询相关法规和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