笃行法制规范,当执法天平的“定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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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9 23:01

N晚报记者  赵 媛 通讯员 陆 娟

“一年审核案件1500起,一天接电话100多个,一天处理案件20余起……”这些都是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黎旸的工作日常。办案时,他是认真冷酷的“挑刺人”;核案时,他是吹毛求疵的“较真狂”;基层执法理论研究时,他是与自己较劲的“夜猫子”。

黎旸从小就对这一身警服充满敬畏和向往。2012年,他通过社会招考,如愿进入公安队伍。从基层派出所民警到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黎旸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警察的忠诚本色。

深耕笃行的执法规范先锋

“法制民警就像是公安机关办案质量的‘质检员’,把好案件审查的最后一关。”黎旸说。案件事实是否查清、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案件证据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准确,都是法制民警要掌握的范畴,以此保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准确性、合法性、适当性。另一方面,法制民警对案件还有监督职能,从案件受案、立案侦查、刑事拘留、侦查终结......到最后的移送检察院起诉,监督范围覆盖整个执法行为的全领域。“我们办案并不仅仅是办案,有时办的是他人的人生。你一转念,影响的可能就是他人的一生。所以我们要审慎使用执法权,重事实、重证据,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尽全力让每一个百姓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我最多的一天处理了50余名违法犯罪嫌疑人。”黎旸说,忙的时候,连饭都来不及吃。“对每一起案件的审核尽力做到一丝不苟,不放过一个疏漏,确保审核的案件经得起审查。”这是每位法制民警对自身最基本的要求。黎旸深感责任在肩,容不得有一丝一毫的粗心大意。“我觉得自己有点像管家婆一样,爱和民警唠叨。而且我这个人还有一个缺点就是嗓门有点大。”黎旸不好意思地说。

“我们在案件审核中会很较真,有时候急起来我就会对他们吼,确实有点太着急了,事后我也会反思自己,再去找民警道歉。”黎旸心里清楚,只有在每起案件中,对每份证据较真、对每个案件事实较真、对每份法律文书较真,才能确保案件的质量,也是对办案民警工作成果的保护。

甘当法律路上的“啃书人”

法制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法制民警肩负着为执法办案服务的任务,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必须比普通民警更扎实。“打铁还须自身硬!只有提升自身素质,才能胜任法制工作。”参加法制工作以来,黎旸始终坚持利用业余时间充电,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自身水平。

从书本到现实,由理论到实践,黎旸将每一起案件作为锤炼所学、实践所学、提升所学的“磨刀石”,深研细究,精益求精,把平凡任务当作事业,将本职工作做到极致。基层的情况形形色色,案件的性质也五花八门,一些案件决断定案没有现成判例,要做到适用法律正确,还需下一番“较真死磕”的“硬功夫”。

上班路上,午休时间,甚至在带娃间隙,黎旸都会戴上耳机听法学网课。任何新出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他都要做到心中有数。从刑事案件到经济犯罪案件,他无一不通。“当警察之前,我经常听一个广播节目,华东政法大学的教授讲一些犯罪案例,那时候我对法律就有浓厚的兴趣。现在工作原因要加强这方面学习,对我来说不是什么负担。”黎旸告诉记者,“法制大队的工作是一个不断地学习、完善法律知识和法律体系的过程,从而不断提升法制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自2017年起,黎旸在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定期开展“法制进校园”讲座。培训中,黎旸以青少年犯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切入点,以严谨的法律条款讲解和生动的犯罪案例剖析相结合的方式为同学们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告诫广大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要学会明辨是非,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019年,黎旸被该校正式聘任为法制副校长。“担任法制副校长,既是荣誉更是责任。”黎旸说,法制教育的作用是帮助学生树立一定的法治观念,让学生明确法律的尊严,在知法的前提下能够有守法的自觉性,并在自身的权益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能够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这在一定程度上能稳定社会秩序,维护和促进社会正义。

“作为一名法制民警,我心中有一座正义的灯塔,每一次目光在法律与事实之间巡回,我都不敢掉以轻心,会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绝不允许有半点马虎,只有这样,案件才能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才对得起法制民警的称谓。”征途漫漫,任重道远。公平正义是黎旸的入警初心和不懈追求,他将继续沿着这条漫长而曲折的法制道路,不懈奋斗,勇毅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