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姐姐带你学习民法典】⑤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夫妻财产协议的法律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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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1 07:37

一、协议成立生效的条件

(一)成立生效的形式要件是书面形式

(二)从生效的条件:(1)必须是夫妻双方或你成为夫妻的双方订立的协议,

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亲自订立,不得为代替代理;(2)协议需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不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3)协议

(三)约定的内容必须要明确,协议所涉及的财产必须是订约双方有权管理或者处分的财产,对于夫妻双方均无管理及处分的第三人财产,夫妻双方均无权在协议中做出安排或处分;

(四)协议不逃避法律义务,不订立有悖于法律原则和社会公德的财产协议。

二、夫妻财产协议签订的时间

(一)尚未登记结婚前签订,也可以在婚内签订;

(二)合法有效的夫妻财产协议一经签订,即产生效力,夫妻单方不得任意撤销、变更。

(三)夫妻财产关系依附于夫妻关系,夫妻关系解除,则夫妻财产协议失去规范的标的,自然失去效力。

三、夫妻财产协议约定的财产范围

(一)首先应当明确协议涉及的财产必定是协议双方可以管理控制 的财产,对于其没有管理控制权利的财产,不得在协议中做出安排;

(二)其次,协议中可以对婚前各自的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做出安排,也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的相关权益做出安排;

(三)再次,夫妻财产协议可以对财产的全部权益做出安排,也可以对部分权益做出安排。

四、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

(一)夫妻之间和他们的继承人之间发生效力,协议双方当事人都受到约定的约

束,按照协议约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对于其双方的继承人,自然发生效力,不以其知

道为要件。其效果体现为协议中做出安排的财产,按照协议做出的安排处理。

(二)夫妻财产协议的对外效力表现在,夫妻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订立财产协议后,丈夫或者妻子一方对外所负担的债务,第三

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可见,夫妻财产协议与其他合同一样,

不具有对抗第三人效力。夫妻中未借债一方如果想要主张对方仅以其个人财产清偿债务, 需要举证第三人知晓其夫妻财产约定。这种情况下,第三人仅需举证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即可主张对方以其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务,而未借债一方就第三人知晓其夫妻财产约定 负有积极举证义务。